本公司配合境外肉品防疫政策,使用之肉品均符合 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第38-3條規定

 

  •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
    • 第 38-3 條 網際網路內容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之販賣至國內、輸入或其他檢疫相關事 項,經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公告者,其廣告刊登者、平臺提供者、應用服 務提供者或電信事業,應依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之公告,採取下列措施:
    • 一、加註有關宣導防疫或檢疫之必要警語。
    • 二、保存刊登者、販賣者或訂購者個人資料,或定期提供予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。
    • 三、限制接取、瀏覽或移除相關網頁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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